关键字: 模糊搜索:
设为首页
伊犁日报
伊犁晚报
伊犁广播电视报
·新闻热线电话
·邮箱登陆
·伊犁新闻网小记者俱乐部
 生活 | 旅游 | 文化 | 娱乐 | 汽车 | 房产 | 体育 | 经济 | 军事 | 艺术 | 博客 | 论坛 | 专题
 招聘 | 求职 | 特产 | 民俗 | 时尚 | 出游 | 景点 | 摄影 | 美食 | 保健 | 情感 | 奥运 | 美容
新闻热线:0999-8558100 8558211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房产政策 >> 正文
各地对违法违规用地处理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
【稿 源】 中国新闻网  【发表时间】 07-12-12

  中新网12月11日电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今日参加国土部在线访谈时指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其处理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

  刘明松指出,“百日行动”提出对未批先用土地的,各地首先要分情况,分类提出整体性的处理意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那么在处理的事情上,对法违规用地的,由建筑部门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也深刻处理,应当做出检查的检查,该追究党纪政绩处分的应当予以处分。

  刘明松强调,这些整体性的处理意见,不是地方说了算,而是要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看地方查处违规违法用地上是否做到严肃处理,体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具体处理的情况,在“百日行动”的后期阶段才进一步掌握,现在还在第三阶段。(据国土资源部文字直播整理)

责任编辑:0
24小时新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网上投稿 - 新闻热线 - 友情链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主管 伊犁日报社主办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0999) 8558100 8558211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伊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国新网 许可证编号:6512006002  新ICP备字0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