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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实行限价销售
【稿 源】 华龙网  【发表时间】 08-01-14

  今天上午,市物价局局长苑鲁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称,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房价格管理力度,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管理,切实保障城镇中等收入家庭购房权益。

  重庆自去年成为国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住房价格一路攀升。据市国土房管局公布,2007年12月,主城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3967元/平方米。为加强房价监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市物价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房价格管理力度,对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管理;对“两限两竞”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所谓“两限两竞”就是要求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行为,以此来‘降低’中小户型的价格),要在土地“招、拍、挂”前提前测算成本,核定最高销售限价,并纳入对外公告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不得突破规定限价,保障城镇中等收入家庭购房权益。

  加强对城镇廉租房租金标准政府定价管理,各区县必须严格执行市定廉租房最高不得突破每平方1.22元标准,严禁擅自提价或搭车收费,切实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权益。经济适用房继续实施政府指导价,价格确定按保本微利、利润率不得突破3%的原则从严审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朱庆军)

责任编辑:耿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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