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农四师64团场司法所里传出一位老者的抱怨声:“她不回来过日子,也不退还彩礼,这怎么能行?我到派出所报案了,她这是骗婚,我要去与他们拼了!”
老人是赫力(化名)的父亲。赫力与霍城县惠远镇的马琴(化名)于今年1月结婚。婚前,女方家向赫力的父母索要2.2万元彩礼。赫力家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可不给彩礼女方家就不让完婚。无奈,赫家当着介绍人的面付清了礼金。
然而,婚前谈了几个月恋爱的小两口在婚后怎么也说不到一起。5月13日晚,小两口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马琴回了娘家就再也没回来。赫力多次去马家接,可连马琴的人影也见不到。赫力认为,马琴家是为了得到彩礼才答应结婚的,马琴压根就没有诚意和他过日子。
带着被“骗婚”的迷惑和愤怒,赫家父子走进了可克达拉边防派出所。民警在问清事情原委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遂告知二人到司法部门寻求法律帮助。后在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父子二人心中的愤懑平息了。
此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父子二人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规定让赫家父子大梦初醒,后悔当时错把彩礼当作了婚姻的“通行证”。
无独有偶,老楚在给年近35岁尚未婚配的独子楚军(化名)找对象时,经人介绍与州奶牛场李姓女子认识,对方提出要2.5万元彩礼。虽说老楚的钱挣得不容易,但面对只要给付彩礼就同意与儿子结婚的条件,老楚不得不作出让步。可彩礼一到手,李女便不再照面,急得老楚四处询问该如何索回彩礼。在得到64团场司法所及派出所民警的指点后,楚姓父子将李女告上了法庭。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后记:
婚姻的和谐与稳定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但婚姻更应以感情为基础,这样才能使家庭长久和睦。现今社会民俗中彩礼的给付,给很多新婚家庭带来压力,也给骗婚者留下了作案的空间。令人深思,更应让人警醒。
(王钰张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