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闻网讯(通讯员孟庆萍)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奎屯市工商局中区工商所不断探索农资监管新途径,完善五项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实行销售承诺制。要求经营者向社会作出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承诺,并在店堂醒目处上墙公示;自觉抵制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实行告知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问题农资,及时召回,赔偿损失且退市下架。
建立台账备案制。要求农资经营户对农资的进货渠道、产品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及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商品合格证和进货发票存档备案,在入库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全面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
落实联动责任制。要求专管员与农资经营户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责任书,把管理者与经营者捆在一起,促进监管职责与经营责任落到实处,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不良行为公示制。凡农资经营户出现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一律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并借助新闻媒体适时曝光,从而强化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建立信誉卡制。要求经营户在销售农资时,实行一物一卡,并注明经营者的承诺和产品有关说明,让农民对农资产品认得清楚、买得明白、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