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闻网讯(记者谭小燕)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燃放烟花爆竹,放飞航模、风筝,悬挂气球等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废旧电缆、变压器不如实登记的将处以2000元到5000元罚款。8月31日,记者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新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据了解,近年来,新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成高发趋势,社会影响严重;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违章建筑,县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树障等都对电力线路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据不完全统计,因外力破坏引发的停电已占自治区事故停电的52%。不仅严重影响了电网安全和正常供电秩序,也给国家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自2006年以来,全疆因外力损坏输配电设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高达103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98万元,而延伸的间接损失更难以测算。自2005年以来,州直因外力损坏输配电设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高达8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5万元。2007年4月18日,新源县公安局发生3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价值高达60万元,其中有5人被判刑,4人被起诉,5人被刑事拘留。
“该《办法》的实施,为州直电力设施的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对保证州直供用电安全和加快电力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伊犁电力公司政治工作处主任王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