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的决定》等12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州效能办制定了绩效考评、服务承诺、同岗替代、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一系列制度范本,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规范性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效能服务平台,顺畅了便民服务渠道。
三年来,州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效能督察工作扎实有效,效能投诉“绿色通道”已经形成,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完善。
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州直各级效能投诉中心共开展常规督察1537次。从社会各界选聘ABC三类效能监督员486人,随时对各级党政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重大部署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实施效能督察。通过督察,对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1739人(次)实施了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州效能办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电话、每一封群众来信,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投诉2271件,其中属效能类投诉1989件,占总投诉数量的87.6%。
今年上半年,州直各级效能机构开展督察873次,其中日常督察448次,专项督察193次,重点督察26次,投诉跟踪督察45件,领导批示督察33件,会议性督察128件。今年截至目前,州直各级效能机构共对违反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206名工作人员给予了诫勉教育,对79名工作人员给予了效能告诫。上半年共受理投诉372件,办结285件,办结率为89.34%。
“也许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但能给你一个负责的答复。”州效能办专职副主任、州效能投诉中心主任、州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王苏平告诉记者,州效能办按照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诉求受理机制,完善了投诉机制。按照投诉问题大小一样对待,问题简单复杂一样重视,本地外地投诉一样热情,关系亲疏内外一样调查,各种投诉一样受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一样保护的准则,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来电、来访投诉、求助,通过解释说明、合理引导或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切实做到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记者史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