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霍城垦区法院法官木拉提的先进事迹
自今年3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优秀法官雪克然提的事迹追记在《兵团日报》、《新疆法制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两级法院反响强烈:雪克然提是从农四师法院走出的一位维吾尔族优秀法官,而我们身边的木拉提不正是一位优秀的哈萨克族法官、活着的雪克然提吗?
木拉提是霍城垦区法院一位少数民族法官,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觉悟。霍城垦区法院辖区有10万人,木拉提年均审理各类案件在100件以上,其中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占到近50%。
霍城垦区法院驻地农四师65团场,该团场大力发展香料产业,使职工群众增收致富,但一些群众因利益驱动却纠纷不断。被告人阿不力米提与被害人牙生江两人为装载香草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造成被害人颅脑损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被害人的妻子及两个孩子情绪激动,扬言如果法院对被告不判死刑,他们就要找被告人的家人报仇。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来了80余人到法庭旁听,休庭时已过中午下班时间。当院里大部分工作人员离去时,不料被害人的妻子、儿子及部分亲属却情绪激动起来,他们不顾法警的阻拦,冲向被告人,被害人两个十来岁的儿子手拿砖头想要打死被告人。木拉提急中生智,果断将被害人的父亲买买沙力和被害人的弟弟托合达洪叫到办公室,严肃地向他们告知事态的严重性,讲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区别,让他们相信法院会对被告人作出严正判决,并指出哄闹法庭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说服有力,一场社会矛盾得以化解。
哈萨克族人有句谚语:“为了表示公正,马尾也能一分为二。”木拉提发挥自身独特的工作业务能力,办理了大量少数民族群众涉诉案件,深得群众的信赖。
由于近几年在审理少数民族群众重大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一次木拉提被抽调主审哈密垦区法院辖区的一起少数民族故意伤害(致死)案。伊犁与哈密相距1000多公里,木拉提和其他合议庭成员不顾天气炎热和旅途劳顿,赶到哈密立即投入审判工作中。他们深入维吾尔族群众聚居地调查取证,不辞辛苦找寻当事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虽上诉,但经自治区高院二审后,维持原判。木拉提承办大案的技能、敬业扎实的作风,受到了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
木拉提的淳朴、坚忍、公道,使他成为农牧团场、草原各族涉诉群众的“护法者”;但他又如草原上的雄鹰,饱受风霜雪雨。
木拉提家住霍城县格干沟牧场,住地与法院有近百里的路程,一周中,有5天他是在院里做“单身汉”,家务事、喂养牲畜、抚育两个正在读中学的儿子等全抛给了妻子。周末当他回到家中时,他的家又成为格干沟牧场、农四师61团场牧业连、喀喇塞草原等群众咨询法律、叙述乡情的庭院。妻子因家里不得安宁,曾抱怨说:这里到底是家还是法院?有一些当事人为了自己的案子让木拉提“照顾一下”,要请他吃饭或是送来香烟等财物,木拉提毫不客气地告诉对方:“我们不兴这一套!”淳朴的乡亲们为方圆几十里出了他这样一位法官深感光荣。
木拉提的父亲不幸患胰腺癌,在农四师医院、61团场医院先后住院两个月。按照哈萨克族习俗,老人在病重之际,长子必须侍候在身边,而这时,法院恰巧又遇上了几起刑事案件,木拉提无法陪伴在老人身边。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接踵而来的是木拉提贤惠的妻子不幸患上了甲状腺瘤。妻子让他陪伴去动手术,而这一次,他因工作忙碌脱不开身,家人的愿望又一次落空。他的妻子不得不独自乘坐夜班车,含泪赴石河子去动手术。这都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少数民族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