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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领导一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稿 源】 不详  【发表时间】 07-01-16

  据新华社1月15日电 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要求创造条件尽可能组织更多民警参加旁听庭审,主要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民警每人每年旁听庭审上不少于两次,市(地)级以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旁听庭审上不少于一次。

  《意见》要求,一要大力加强法律学习培训,二要建立基层执法服务工作机制,三要建立案例点评制度,四要建立旁听庭审制度,五要建立基层一线单位法制员制度,六要建立执法联系点制度,七要开展网上法律服务,八要建立法制人才库。

  《意见》同时指出,案例点评应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进行评析,有针对性地讲解法律对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的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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