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14日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山东烟台召开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法制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要求各地切实稳定市场物价,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法制建设。会议强调,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承受范围内。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与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和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进一步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预案;继续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控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落实好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电煤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规范粮食、化肥、煤电油气以及涉及民生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降低。
会议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切实按照党中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举全局之力,整合系统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坚持常抓不懈,从明码标价、惠民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务求实效,把服务做深做细。同时,还要注重宣传,让群众都了解“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