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地区分割体制下,湘江沿岸各地区污染治理难以同步,往往这里重视环保,那里大谈招商。地区之间、上下游之间互相推诿责任甚至是“以邻为壑”的现象屡有发生。
目前,湖南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任主任的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湖南省政府要求,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审查的重要前提条件,严把环保准入关,环保部门要负责湘江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月2日,湖南省政府召开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对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作了部署。会上,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市市长向省政府递交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湖南省政府和各市将建立问责制,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办和考核,对整治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企业限批”,对没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直至采取停电、停水、停贷等措施。
这标志着“千里湘江碧水行动”正式拉开大幕,湖南省将用3年时间,解决湘江水污染突出问题及株洲清水塘、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等地区环境污染问题。随后,湖南省列出了三年倒计时计划,对整治工作实行分批取缔,限期治理。
“这次综合整治不同以往,相关市州都与省政府签了‘军令状’,坚决整治到位。”对此,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蒋益民颇有信心,“环境治理不仅是政府的事,还要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谁破坏谁恢复,谁治污谁得利,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蒋益民说,建立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是他现在着重考虑的工作重点。(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 王晓红 见习记者 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