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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2009年增20亿元
【稿 源】 新疆新闻网  【发表时间】 08-02-21

    新疆新闻网2月21日电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新疆“两基”攻坚迎“国检”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中央和新疆从四方面出台新政策,进一步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至2009年,新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将由原来的约30.25亿元增加到约50.43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从去年秋季学期起,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免费教科书的年补助标准从生均小学70元、初中140元,分别提高到90元、180元。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还将建立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中央出台中西部地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地方确定补助比例。中央财政对我区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学年按500元进行补助,初中按750元补助。各地的寄宿生人数,以上一年教育事业统计数为准,贫困生按寄宿生的86%计算。小学年生均经费300元,初中500元。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标准每平方米普遍上调100元。同时提高了对高寒、高海拔地区的补助标准,并对新疆给予了照顾,对我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单方造价均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

责任编辑:耿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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