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林业用地面积0.913亿亩,现在的林业用地面积是1.5亿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资源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森林资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新疆干旱少雨,风沙危害严重。全区沙化土地面积74.63万平方公里,绿洲面积仅为7.0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2%,全区有81个县(市)、120多个农垦团(场)有沙化土地分布。新疆森林主要由山区天然林、绿洲人工林和荒漠河谷天然林三部分组成,有林地相对集中,整体分布不均,疏林地比重较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林业援疆措施的落实,新疆林业建设和森林保护力度加大,全区森林覆盖率由“十五”前的1.68%提高到现在的2.94%,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2.00%提高到14.95%;沙化土地面积扩展速度由1999年以前每年扩展384平方公里减少到现在的104平方公里。
近几年,新疆公路、铁路建设和石油能源开发等经济开发与建设速度加快,给林地管理带来较大压力。自治区林业厅把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督管理,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厅领导主动到发展改革委、国土、交通、铁路、水利、石油等部门沟通,使征占用林地工作逐步规范。
“十五”期间,全区共办理林地征占用项目手续252起,审核审批林地4.2万亩。仅2007年,全区就办理林地征占用项目手续92起,审核审批林地2.98万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46亿元。
新疆还从2004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完成情况核查,保证经费切实用于森林植被恢复。截至2006年底,自治区共下达森林植被恢复造林任务5.18万亩,实际完成5.12万亩。全区林地确权区划1.2亿亩重点公益林发证率达98.2%,完成了“十一五”征占用林地定额的编制,今年将付诸实施。新疆林地使用由此进入节约用地、科学管理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