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本站 返回首页
伊犁日报
伊犁晚报
伊犁广播电视报
·伊宁市电子警察违法信息查询
·邮箱登陆
·伊犁新闻网小记者俱乐部
 生活 | 旅游 | 文化 | 娱乐 | 汽车 | 房产 | 体育 | 经济 | 军事 | 艺术 | 博客 | 论坛 | 专题
 招聘 | 求职 | 特产 | 民俗 | 时尚 | 出游 | 景点 | 摄影 | 美食 | 保健 | 情感 | 奥运 | 美容
新闻热线:0999-8558100 8558211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疆内新闻 >> 正文
新疆昌吉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支持中低收入者
【稿 源】 都市消费晨报  【发表时间】 08-04-01

    新疆新闻网4月1日电   从3月24日开始,昌吉州职工首次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住宅,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20%调整为30%。

    调整后的具体政策为:职工首次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 (不含)以上的住宅,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比例在70%范围内,抵押值比例也控制在70%范围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首付款比例仍为20%,贷款比例在80%范围内,抵押值比例也控制在80%范围内(用其他住房做抵押的,抵押值比例仍控制在70%范围内)。

    其次,职工家庭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其首付款比例均在首次购房比例基础上上浮10%,贷款比例在首次购房贷款比例基础上下降10%,相应抵押值随之下降10%。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引导中小户型住房消费的发展,支持中低收入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并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

责任编辑:耿建新
24小时新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网上投稿 - 新闻热线 - 友情链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主管 伊犁日报社主办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0999) 8558100 8558211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伊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国新网 许可证编号:6512006002  新ICP备字0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