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李艳)记者近日获悉,随着州直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的现象日渐突出。州直10个气象观测站(含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大部分已不同程度遭到破坏,个别观测站已无法保证气象探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已面临被迫迁站的局面。
据州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巴吾尔江介绍,目前分布在州直的10个气象观测站中,除建在昭苏、新源、巩留三县的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未受到破坏外,其余县市和霍尔果斯口岸观测站的探测环境,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
巴吾尔江介绍,伊犁州目前的10个气象观测站均建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位于郊区和偏僻地带的气象观测站变成了县市的中心地带或城区,而观测站周围不断拔地而起的高楼会影响观测站的温度、湿度等气象要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观测站周围建筑物高度不能超高,建筑物应建在其高度的10倍数量于观测站的距离以外。如观测站附近要建楼房高度为10米,那么,该楼房就应该建在距离观测站100米以外,建在100米内就属于高度超标。
目前,建在霍尔果斯口岸的观测站就由于附近建设高层建筑的影响,面临搬迁的尴尬局面。据了解,州气象主管部门已就该观测站搬迁问题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巴吾尔江告诉记者,就算国家批准该观测站搬迁,不但选址是个大问题,最关键的是该观测站之前50多年获得的气象资料将不再具有连续性。对于气象观测和研究来说,这是一个不可弥补的损失。
记者在州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看到,《通知》明确规定,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纳入城市或乡镇规划,避免因城市或乡镇规划项目建设使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各级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感言:
城市要发展,气象探测环境要保护。目前,这种矛盾已不仅仅是伊犁州遇到的问题,在全国各地也都存在。我们从州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中看到了政府的决心和解决矛盾的希望。相信通过各级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共同努力,这一矛盾终将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