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伊犁晚报刊登了《持〈老年优待证〉乘公交车可打折?》一文,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一早,违规售票员敲响了佟树华老人的家门———
公交售票员:道歉,缘于5角钱
“阿姨,我错了,我不应该收取您的车票钱。以后我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请您原谅我。”7月10日,伊宁市7路公交车违规售票员古丽(化名)来到伊宁市英阿亚提小区佟树华老人的家中,退还了5角钱,并请求佟树华老人的原谅。
面对售票员古丽真诚的道歉,佟树华老人表示,年轻人只要知错能改就行,并勉励她要好好工作,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同时,佟树华老人握着手中“沉甸甸”的5角钱对记者表示感谢:“5角钱,使我维护了自己的权益。5角钱,让我们老年人找到了尊严。”
市民:《老人优待证》,爱你不容易
当天,佟树华老人还向记者反映,7月7日下班后,6路公交车售票员也向她伸手:“乘车,请交5角钱。”有了维权意识的佟树华老人立刻坚决地拒绝了售票员的无理要求。
近段时间,本报接到许多市民的热线电话,反映伊宁市部分末班公交车以下班为名,拒载持有《老人优待证》的老人。
7月10日一早,市民姜聚山来到报社,向记者反映他遭遇的不公平待遇。不久前,他乘坐101路公交车外出购物,上车出示了《老年优待证》后,却不料耳旁传来售票员不屑的声音:“怎么又是一个‘本本’?今天拉了一车的‘本本’”。“乘务员怎么能把老年人划归为一个个纸‘本本’?因为拥有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老年优待证》,就认为我们老年人没有消费能力,戏称我们为‘本本’?”姜聚山对记者说,听到售票员的话后,他十分难受和气愤。
三天之内,一位老人竟然两次遭遇持《老年优待证》乘公交车打折的尴尬。此类事件发生的频率如此之高,是偶然还是必然?城市公交末班车拒载持《老年优待证》的老人有道理吗?7月10日,笔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寻求答案。
相关部门:将严罚违规乘务人员
伊宁市客管处投诉科科长苏比依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以各种名义拒载持有《老年优待证》的老人或向他们收费的公交车乘务人员,客管处将责令其即刻停止营运。情节严重者,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客管处将对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定期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苏比依说。
伊宁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124号令,持《老年优待证》的老人,可在全区范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允许公交车司机拒载老人。
该负责人介绍,夏季,伊宁市各线路的首班发车时间是8时左右,末班车发车时间是20时30分。“为人民服务,是不应该分上下班的。公交末班车同样不能拒载持《老年优待证》的老人。”该负责人坚定地对记者说。
(实习记者王楠楠)
记者感言:
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公交车是反映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城市公交车更像一个“家”,老幼都有,公交车上的年轻人应该尊重老人,给车上的孩子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因为,青年人也终会有孩子,青年人也将会变老。优待证本来是政府优待老年人非常温馨的做法,请别让温馨与冷漠挂钩,更别让老年人的人格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