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改善和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举措。然而,在大规模的新农村建设中,文化保护不能回避。
新农村建设不等于新村建设,在规划和建造新村、新农舍时,决不能丢失民族传统文化。新农村建设要更好地传承和体现民族文化,这本身也有利于农村的发展。我州具有独特丰富的民族文化遗存,这些无形和有形的优秀文化遗产,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注意保护,不能随意冷落和丢失。
民族文化建设是我州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是解决农村问题,是从农村的角度来全面审视和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准确地理解党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精神,在指导思想上就要明确,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的一项宏大的事业,既有物质文明的发展,又有精神文明的促进,文化建设是题中应有之义。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从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科学规划,做到“三个文明”一起抓。
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中,“乡风文明”为其中之一。“乡风文明”即健康文明的风尚、习俗。各民族普遍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劳、朴实、节俭,讲求诚信;村邻友爱互助、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等传统,这些都是我们建设和谐农村的深厚根基。
我们要认识到,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少数民族地区不可动摇的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展是主要的,在发展中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同时使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持其本质的基础上得到发展,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
陆鸿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