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作出部署,在全国开展支援汶川地震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笔者所在的单位也结合实际拿出了具体实施意见,要求暂停对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自筹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5%,严格控制会议费用,严格控制购买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考察,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和庆典、达标、奖励活动。从各种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得知,全国上下都在落实国务院的指示精神。
这次汶川大地震造成的损失是极其严重的,仅遇难人数就接近7万,还有1.7万余人失踪,37万余人受伤,几百万灾民需要安置,重建家园更是任重道远。我们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每一个人都在为此作贡献。捐款捐物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这就是对灾区最有力的支援和帮助。
在“开源”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节流”。
党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已经有好几年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不是十分显著,还不能令人满意。奢侈之风依然盛行,大手大脚的行为仍然是屡禁不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消费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养成节约的意识和习惯,婚丧嫁娶,还是一味地大吃大喝,讲排场,讲面子,讲虚荣。朋友在一起相聚,也是穷家富路,穷里富外,死要面子活受罪,明知吃不完也要多点两个菜,剩一半在那里,显得不小气,显得洒脱。这种浪费的习俗从古到今,从上到下,从公到私,基本上没有得到改变。
就以上面提到的全民节约活动所采取的措施为例,都不是什么新的规定,新的办法。这些年来,各级纪检委、监察局下的文件,都有类似的要求,甚至用来表述的语言都是一模一样的。可是结果如何呢?明眼人都一目了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花可不花的钱,一律不花”,“活动中不准发放礼品和纪念品”……这些标准怎么掌握,能做得到吗?
其实这些规定中,最具有操作性的,最便于掌握的,最能做到“秋后算账”的,就是“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5%”。这是一条硬指标,这是一道硬杠杠,年底检查的时候,这一条最为简便易行。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在除去铺张浪费的根子上下工夫。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开源”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若能在“节流”上实现构建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那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进一步赢得全世界的敬重。
但愿,通过这次救灾,能使节约的意识在国人心目中真正树立起来,能使节约的习惯在国人的行为中真正培养起来。
(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