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本站 返回首页
伊犁日报
伊犁晚报
伊犁广播电视报
·伊宁市电子警察违法信息查询
·邮箱登陆
·伊犁新闻网小记者俱乐部
 生活 | 旅游 | 文化 | 娱乐 | 汽车 | 房产 | 体育 | 经济 | 军事 | 艺术 | 博客 | 论坛 | 专题
 招聘 | 求职 | 特产 | 民俗 | 时尚 | 出游 | 景点 | 摄影 | 美食 | 保健 | 情感 | 奥运 | 美容
新闻热线:0999-8558100 8558211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州直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新闻发布会
【稿 源】 伊犁新闻网  【发表时间】 08-06-25



新闻发布会现场

  日期:2008年6月25日
  时间:10:00
  地点:伊犁州政府新闻发布厅

                                图 文 实 录                                


    主持人:各位新闻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州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全社会普遍关注。州党委、州政府从去年起把解决这个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州直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今天高兴地邀请到州卫生局、州劳动局、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四位领导为大家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州卫生局局长 博拉提.加合甫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李新跃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古丽娜孜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华

    主持人:首先请州卫生局博拉提局长通报州陌生部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所做的工作。

    伊犁州卫生局局长 博拉提.加合甫: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根据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就州卫生局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所做的工作向大家作一介绍,并愿意认真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去年以来,州党委、政府都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国家、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党委、州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州直卫生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医疗卫生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让各族群众通过医疗卫生这个窗口感受到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在解决“看病难”问题方面:

    一是针对偏远农牧区缺医少药问题,积极推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努力解决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经过两年的努力,2007年底,州直农牧区已全面建立了新农合制度,提前两年完成覆盖135万农牧民的目标。目前,州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99.8%,参合农牧民119.99万人,平均参合率达93%,贫困群体参合率达100%。其中,2007年全州受益人次达108.6万人次,受益面达96. 5%,在全疆率先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使农牧民住院补偿平均提高8%左右。州级定点医疗机构让利优惠10% 共110万元。为贫困农牧民垫付个人应缴资金197.34万元,并实行了减免床位费、护理费等优惠措施。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今年,州直新农合筹资将按照4:4:2的标准,即中央财政每人补助40元,地方40元,农牧民个人缴费20元,达到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各族农牧民群众受益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就医难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

    为了大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去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918万元,完成了10个县级医院、13个乡镇卫生院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筹资150万元,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00个,累计完成422个,基层卫生阵地建设得到加强。给40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价值660万元基本到位,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进一步提高。今年上半年已完成6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正在争取22个牧业卫生院和26个国营农牧场卫生院及6个县妇幼保健站项目;到今年年底,将完成293个村卫生室新建、改建、扩建任务,全面实现州直71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目标;同时为60个乡镇卫生院配备900万元的医疗设备,全面完成州直乡镇卫生院装备的目标,届时将极大地改善我州乡村医疗卫生基础条件。为各县市医疗机构招聘的348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部上岗,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缓解了基层人才短缺状况。

    二是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在去年率先启动伊宁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上,今年在八县两市全面铺开,争取两市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人员编制,健全服务网络。目前,伊宁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已授牌),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其中已向社会公开招标8家),可覆盖全市30万社区居民,2007年平均建档率为76%,对低保及贫困人口落实优惠补助108万元。其它八县一市社区卫生规划设置正在紧张进行当中,力争年底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人、财、物“三独立”,编制、人员、投入“三到位”,为城镇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基本医疗、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连续三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解决群众在医院因就医环节不畅造成“看病难”的问题。在全系统连续三年开展了以“质量、服务、安全、费用”为重点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在全疆率先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在各级医疗机构硬件设施逐步完善的同时,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科学调整科室布局,优化就诊流程,强化服务功能,完善预约挂号、导诊、陪诊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内部管理得到有效规范,医疗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显著改善,为各族患者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由过去的平均67%提升到91.3%,行业作风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系统有“行风示范窗口”9个,其中区级4个,州级3个,县市级2个;“文明单位”47个,其中国家级1个,区级21个,州级13个,县级12个;“青年文明号”24个,其中国家级1个,区级2个,州级13个,县市级8个;“巾帼建功岗”29个,其中国家级6个,区级6个,州级6个,县市级11个。

    在解决“看病贵”问题方面:

    从深层次讲,造成“看病贵”现象,过去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医药购销和服务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此,州直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看病贵”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制医药虚高定价。采取总量控制、程序控制等措施,实行了药品招标采购备案、中介机构遴选、企业不良行为登记、高值耗材网上招标、竞价等制度,积极打造“阳光采购工程”。 2007年州直28家医疗机构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药品招标范围达100%,共采购药品1.4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6%,平均降价幅度达15%,让利百姓3000万元;采购高值医用耗材1600万元,占医院高值医用耗材总金额的80%,平均降价达11.78%,让利百姓700万元。对两家严重违规药品企业列入了“黑名单”, 对行为人作出终身不得在伊犁销售药品的处罚(安徽华源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北方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我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将新疆弘庆康兴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企业列入自治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的通知》精神,对新疆弘庆康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联医药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泰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碧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奥美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在我州正在项目执行期的医药企业,列入“黑名单”,要求州直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两年内(2008年6月2日-2010年6月2日)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上述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此外,在去年州友谊医院、州新华医院试行网上采购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切实减少流通环节,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二是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近两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占比的规定》、《检查报告互认共享》(俗称“一单通”)、《单病种诊疗规范和最高限价》等措施,对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防止大处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自去年开始实行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后,严格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掐断”了药品供应商与医生之间“利益链条”,有效遏制了收受药品“回扣”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州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了医药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公示制、一日清单制、费用查询制,畅通了监督渠道,提高了医疗费用透明度。与此同时,大部分医疗机构都与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廉政责任书,禁止医药代表进入临床促销;州友谊医院实行“停五限五”管理办法”(即医院每季度对使用排名前五位的抗生素类药品予以停止使用一个月,对排名前五位的普通药品予以限制使用一个月);州新华医院对科室用药进行定期分析通报,限量出库;州中医医院实行大处方点评制度;州妇幼保健院、新源县、伊宁市等单位在药房托管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2006年以来,州直患者门诊平均处方费用61元,下降32元;平均住院费用2330元,下降126元;平均住院日9天,下降2天;州直医疗机构药占比为42.3%,比核定的45%低2.7个百分点;通过开展济困医疗让利患者300余万元。

    虽然我们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体制、机制因素,群众在这方面,尤其是“看病贵”方面始终感觉受益不大,今年,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并试点。这必将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产生重大影响。

    谢谢大家!

    主持人:有请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李新跃通报州劳动保障部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所做的工作。

  李新跃:劳动保障部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党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1998年就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作出了决定,2003年、2007年又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关系到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切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作为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运行的重大责任。落实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下面我就伊犁州直开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也就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些做法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00年元月,伊犁州直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这项制度主要覆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体从业人员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医疗保险费由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工资的6%、2%缴纳,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出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到2008年5月,伊犁州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1万余人,制度运行良好。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为及时掌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建立了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监测和预警制度。对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支出结构、费用总额等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并拿出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如州友谊医院,做为三级甲等医院,对其2008年人均医疗费定额为4800元/年人,9月份实际发生额突破5000元,经过与院方分析和协商,对医院抗生素用药实行了“停五限五”措施,即:使用的抗生素药品在全院排前五位的停用一个月,排6―10名的限用一个月,并进一步落实“一单通”制度,逐步解决滥检查、重复检查问题,有效降低了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二)以“五率”为硬性指标,实行定额管理。

    根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的服务协议,结合各医疗机构的实际,按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等级和服务人群,对其人均住院费、住院天数、自费率、药品占比等进行定额管理,如:州友谊医院为三级医院,服务协议中规定人均住院费4800元、人均住院天数15天、自费率8%、药占比50%作为上线,不得突破。如果超出定额标准,将按服务协议规定拒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自2004年实施这项制度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速度。

(三)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解到每位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由责任人每月对其负责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检查4次(含夜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拒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由分管院长和医疗保险科负责落实,形成了一条责、权、利紧扣的链条。

(四)强化考核,实行信用等级制度

    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卫生、药监、发改委、社保等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服务协议内容,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服务量大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实行末位淘汰制。再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出AAA、AA、A信用等级单位,发放信用等级牌匾,公布信用等级结果,接受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到目前,在州直范围内全面实现了计算机实时联网结算,把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审核、结算、入账纳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把参保职工看病就医纳入IC卡进行结算,方便了参保职工,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严格基金稽核,确保基金安全

    各级稽核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将稽核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实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人数公示制。对所有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基础性数据进行逐一稽核,有效避免了少报、漏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的现象,使每位职工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0年我州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城镇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4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解决了广大农牧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07年开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问题。从医疗保险制度上实现了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了制度保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07年10月开始试点工作,截止到2008年5月,参保居民已达15万人。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摸清底数,立路实情,制定方案

    为及早解决好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使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实现全覆盖,我们对州直辖区内的各类城镇非从业居民进行分类摸底调查测算,较为准确地掌握了城镇居民的基本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7〕63号)精神,借鉴江苏、江西等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内地省市的做法,结合伊犁州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验,经过多次研究论证,我们印发了《伊犁州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伊州政办发〔2007〕132号)。我们坚持低水平起步,确定筹资水平:其中,少年儿童、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筹资6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为160元。基金主要支付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期、尿毒症门诊透析、肝硬化)发生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确定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为45%、二级医院为50%、一级医院为55%,并实行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以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参保居民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积极探索,健全制度,统筹推进

    为加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明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费用结算,方便参保居民就医,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我们先后组织制定了《伊犁州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办法。

    通过近6个月的试点工作,结合参保居民反映起付标准较高、报销比例偏低、生育医疗费空白以及在劳动年龄内的非从业居民不在制度范围内等情况,我们及时调整了政策:一是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的起付标准调整为一级医院8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低保人员为一级医院8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二是将一级医院55%的报销比例调整为70%;三是将生育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按300元标准定额支付;四是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支付;五是将劳动年龄内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使制度更趋完善,更具吸引力。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了首批150家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2家,二级医疗机构22家,一级医疗机构126家。方便参保人员就诊就医。

(三)加大宣传,强化培训,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一是充分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将任务分解到人,按社区管辖范围,分片区、分街道、分学校逐户逐校开展宣传。讲解这项惠民政策的优越性,引导居民理解和积极参与到这项制度中来。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和知识。三是对辖区内各基层劳动保障所(站)的工作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120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经办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核算、支付、咨询等各个环节不走样、不出差错。

    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县市的督查和指导,建立了通报和督查制度,促使各县(市)积极努力开展好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好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有请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古丽娜孜副主任通报州直在物价管理方面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题所做的工作。


古丽娜孜:伊犁州发展计划委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所做的具体工作

    为解决伊犁州直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几年州发展计划委员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围绕争取计划项目、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管理及价格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能,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本着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突出问题,把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很大进展。

    2007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17万元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325万元,用于8个县级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妇幼保健站和22所乡镇卫生院、牧业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800万元,新建、改扩建村级卫生室422个,占州直62%。同时投入国债资金600万元为40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价值15万元的基本医疗设备。县、乡、村三级农村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继续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

9 7 3 1 2 4 8 :
责任编辑:刘艳伟
24小时新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网上投稿 - 新闻热线 - 友情链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主管 伊犁日报社主办
投稿信箱:ylrb@ylxw.com.cn (0999) 8558100 8558211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伊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国新网 许可证编号:6512006002  新ICP备字0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