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常委,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逝世
州四套班子领导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曹月梅)8月3日14时,李湘林、毛肯、吐尔逊·吐尔迪、沙吾提别克、王建中、夏广泰、焦宝华、吐尔逊汗等自治州四套班子领导,怀着沉痛的心情参加了自治州老领导哈生别克·赛依提江的遗体告别仪式。
原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常委、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8月1日晚北京时间23时15分逝世,享年81岁。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作风朴实,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伊犁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毕生贡献,是一位有着很高威信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都享有很高的威望,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病危之际,州党委书记李湘林和州党委副书记、州长毛肯专程到医院看望并安排医院全力救治。在哈生别克·赛依提江病重期间和逝世后,还有许多领导和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发来唁电,以不同的方式表示慰问。
毛肯在主持遗体告别仪式时,高度评价了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为自治州建设和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并宣读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塔城、阿勒泰等地发来唁电的单位名单。
自治州老领导以及州直部分单位领导和哈生别克·赛依提江生前好友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相关链接: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生平介绍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男,哈萨克族,1927年8月1日出生在新疆额敏县,1945年8月参加工作,195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1945年8月从乌鲁木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额敏县中学任教。1949年12月至1956年4月在乌苏县文教科任科长。1956年4月至1960年6月任乌苏县委常委、副书记。1960年6月至1962年3月任塔城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1962年3月至1975年8月任塔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75年9月至1978年4月任伊犁州党委常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5月至1979年3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79年4月至1983年5月任伊犁州党委常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5月至1986年4月任伊犁州党委常委、副书记。1983年5月至1985年9月兼任伊犁州政协主席。1986年4月至1994年1月任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常委。1994年1月离职休养。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他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威信,无愧于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哈生别克·赛依提江同志作风朴实,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他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伊犁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是一位有着很高威信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都享有很高的威望,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