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计划3年内完成全市散煤治理
计划年底前完成9800户散煤供暖用户清洁能源改造、城区内86台燃煤小锅炉拆改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李亚锋)8月31日,记者从伊宁市2023年冬季取暖暨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伊宁市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计划年底前完成9800户散煤供暖用户清洁能源改造,完成城区内86台燃煤小锅炉拆改,同时鼓励燃煤散户自行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全力推进冬季取暖清洁化,持续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伊宁市散煤供暖实际,计划3年内(2023—2025年)完成全市范围内散煤治理工作,其中2023年计划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任务9800户,煤改气3900户、煤改电4000户、棚户区改造1900户。为有效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伊宁市制定了《2023年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煤改气项目主要集中在萨依布依街道办事处利群路、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六星街、都来提巴格街道办事处喀赞其片区、墩买里街道办事处发展乡街、伊犁河路街道办事处阿合买提江路东侧等5个片区,并实施塔什库勒克乡小康村天然气入户项目。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其中明确了2023年度内按照清洁能源供暖标准完成改造的居民给予奖励补贴;对摸排确定的燃煤小锅炉在完成拆改后给予相应奖励补贴。其中,根据各乡镇、街办煤改气完成户数给予补助,对煤改气供暖用户给予户均10000元补助,对使用空气源热泵等实施煤改电供暖用户给予户均12000元补助,空气源热泵完成燃煤小锅炉改造户数按照现状锅炉给予相应补助,对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居(村)民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入户安装费给予全额补助。
伊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华表示,方案明确了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的政策、方法、具体的奖补标准,规定了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分4个步骤实施。各乡镇、街办要将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治理工作与大气污染防治、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在充分掌握和了解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清洁能源改造方式,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提高广大群众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供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早日实现伊宁市冬季供暖达标排放的整治目标,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