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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被国家民委继续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来源:伊犁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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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英鸽       2021-03-03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李新安)3月2日上午,伊犁州党委书记邱树华从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党金华手中接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牌匾,标志着自治州在2015年首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后,继续拥有了这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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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牌仪式现场。李新安 摄

授牌仪式上,党金华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继续命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

国家民委认为,2015年以来,伊犁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进兵地融合发展,深化拓展对口支援。以基层党建星级化“民族团结进步之星”创建为抓手,深入实施创建民族团结“好邻里”“小卫士”“示范户”“示范科室”等细胞工程,注重用身边典型传播正能量。全面落实各项惠民工程,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国家民委认为,伊犁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新疆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再提升之路,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

国家民委希望伊犁州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继续命名为新起点,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邱树华表示,自治州要以荣誉为起点、化荣誉为动力,坚定信心、再接再厉,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新利主持授牌仪式。州领导阿不都沙拉木·沙德克、赛尔建·乌合拜、谢强、帕尔哈德·赛义德、库兰·赛富汗、高天山和自治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