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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伊犁州动员会在伊宁市召开
来源:伊犁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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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艳       2021-09-08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李新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新疆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5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伊宁市召开,伊犁州党委书记邱树华作进驻动员讲话,督察组组长贾春林、副组长杨永岗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

伊犁州党委副书记、代州长哈丹·卡宾主持动员会。伊犁州领导叶尔夏提·吐尔逊拜、阿布力克木·努兰别克和督察组副组长裴晓菲及督察组全体成员参加动员会。

贾春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2020年12月30日,自治区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决定开展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原则上在每届自治区党委任期内,对督察对象开展例行督察。

贾春林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第二批督察。此次重点督察伊犁州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情况;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大气生态环境问题。

邱树华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这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延伸和补充,既是对伊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体检,也是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推动伊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邱树华强调,全州各级党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迎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这次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实际行动自觉接受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检验。要把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扎实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机遇,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邱树华强调,这次督察组到我州主要围绕11个方面,帮助我们找问题、补短板,指导我们更好地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全州上下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接受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的高度,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要在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在健全环保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全力推动生态强州建设上下功夫,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接受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服从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全力做好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追责,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会上,杨永岗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自治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州直各县市(口岸)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9月5日—2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9—8020328,专门邮政信箱:新疆伊宁市A011邮政信箱,邮编:835000。督察组受理举报投诉时间为每日10:00—22:00。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伊犁州及其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