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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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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法雅       2021-09-16

人民防空警报器是国防战备的重要设施,为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器的音响覆盖率和完好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人民防空警报器音响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文件要求,经报请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1年9月18日12:00至12:19,在州直各县市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活动。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三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2:00—12:03预先警报,时间为3分钟。

12:03—12:08停5分钟。

12:08—12:11空袭警报,时间为3分钟。

12:11—12:16停5分钟。

12:16—12:19解除警报,时间为3分钟。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