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4日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4日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