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
(2022年5月16日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及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履行常务委员会的部分职权”。经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
在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对已作出处理决定的严重违纪和涉嫌违法犯罪的伊犁州政协十四届委员,由政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协主席会议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待召开常委会议时进行说明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