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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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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古利旦·马合沙提       2024-03-02

2024年3月3日起,奎屯市空气质量为优良。经研判,预计奎屯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150以下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符合《伊犁州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解除条件。伊犁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3月3日16时起,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