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晓宇(身份证号码:654121199406015767)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我公司通过公司微信群、个人微信及打电话的方式已多次通知其前来解除劳动关系。截至今日,蒲晓宇已21天未前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拒不配合,无法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现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通知其于本通知见报后30日内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来,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伊宁市嘉悦优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