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闻网讯(通讯员李小瑛)“政府采购要求是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行为的规范,村级办公用品采购如果使用的是集体资金且符合集体决策程序支出,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表述值得商榷......”这是近期昭苏县常规巡察村级党组织过程中,巡察办深入巡察组驻点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和会商的一幕。
精准发现问题是实现巡察“两满意一服气”的关键,昭苏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加强干部学法律法规、学政策文件、学经验范例,着力抓紧组办会商,深研细判巡察发现的问题,看发现的问题真不真、准不准、深不深,是否做到定性、定量、定责精准。
“每次组办会商大家都会各抒已见,讨论交流的过程就是巡察干部对政策法规学习、理解、运用的过程,既能纠偏正向、也能学习提升,参加巡察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以前接触不到的知识......”巡察组员白林由衷地说道。
昭苏县坚持把“组办会商”机制贯穿到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找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漏洞。巡察前重点介绍被巡察党组织基本情况,就巡察监督的方向和重点组办交换意见;巡察中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事一会商,或就某一重要问题、重要线索进行专题会商;巡察后严审巡察报告政治关、逻辑关、事实关、文字关。
“‘组办会商'是一种工作方法,也是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具体举措,通过会商加强对问题主观、客观、思想、态度、动机、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利于我们全方位、历史的、辩证的看待问题,有助于推动实现‘精准画像'。”昭苏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昭苏县委巡察以来,每轮巡察都制定中期调研方案,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先后深入巡察组听取中期汇报16次,巡察办与巡察组开展“组办会商”48次、研判问题73个、提出指导督导意见105条,通过谈话了解、现场查阅资料、查核巡察底稿等方式督促巡察组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昭苏县通过推广运用“组组会商““纪组会商”等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形成合力,实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一体推进,巡察监督与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同题共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