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区新闻战线开展第十一届“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的通知》要求,于8月1日举行伊犁州2024“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比赛,通过严格评选,拟推荐李剑、洪艳两名同志参加自治区第十一届新闻战线“好记者讲好故事”活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8月1日-3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我部将认真受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到法律保护。
李 剑(女) 伊犁融媒体中心记者
洪 艳(女) 特克斯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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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党委宣传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