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2025年2月5日起,奎-独区域受弱冷空气影响,污染程度有所减弱。经研判,预计奎屯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150以下将持续36小时以上,符合《伊犁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III级响应解除条件。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2月5日22时起,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III级响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