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判,2026年2月21日起,预计奎屯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150以下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符合《伊犁州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解除条件。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6年2月22日14时起,解除奎屯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