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自治州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器的音响覆盖率和完好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人民防空警报器音响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新政发〔2025〕56号)文件要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在州直各县(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2:00—12:03 预先警报 时间为3分钟;
12:03—12:08 停5分钟
12:08—12:11 空袭警报 时间为3分钟
12:11—12:16 停5分钟
12:16—12:19 解除警报 时间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居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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