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72团2013年农业开发土地整理项目、61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2团2012年农业开发土地整理项目、72团2014年农业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已交付使用,为便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需要对以上项目施工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进行完整的确认,现请与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以上工程项目中有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与公告联系人进行核对、登记、确认。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债权人放弃相关法律权利。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
二、申报范围:申报人于2023年6月12日之前,与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材料款、租赁费、人工工资等均属申报范围。
三、申报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地点:宏远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市场开发部
2.联系人:付建梅 联系电话:15299241003
邮箱:602437990@qq.com
四、注意事项: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的,则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放弃对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求偿、追索的权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