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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2年6月12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州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江尔森·努尔阿西

时间:2023年07月15日     来源:伊犁日报汉文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州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托,现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制定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近年来,伊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人才。但伊犁州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自治州支柱产业、新型产业和市场需求对接程度不高、产教融合不畅、校企合作不深、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不足、职业实训基地建设亟待加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州直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的瓶颈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2月在自治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被确立为大会议案。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其列入2022年度立法计划。3月成立了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尔森·努尔阿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庆华为组长的“双组长”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并启动了立法程序。

  二、制定过程及名称的变更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4月20日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对职业教育进行了全面规范并提出了更高要求。考虑到上位法刚修订,目前制定实施性地方性法规的条件尚未成熟,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又是自治州职业教育的短板弱项,制定《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既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强化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立法实用性的要求,又能满足自治州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经过立法调研组反复讨论,把自治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个薄弱环节作为立法突破口,因此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格局,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在对上位法和有关政策学习、吃透、把握的基础上,深入州直及部分县市的企业、职业学校、劳动力市场开展立法调研,与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职业学校教师等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6场次(含州直机关2场次),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50余条。在对这些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起草领导小组及政府有关部门多次磋商、反复讨论、几易其稿,于5月25日形成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州人民政府审议,形成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提请审议稿)》,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2年6月8日自治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审议稿进行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选择“小切口”对症准确,针对性强,内容基本可行,同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审议意见,建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吸纳意见、补充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三、条例的结构与内容

  在起草修改过程中,我们对条例草案逻辑结构按照七个方面进行了反复调整:

  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阐释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工作机制、政府及部门职责。(条例第一至第四条)

  二是在校企合作基础与模式方面,规范以协议为基础,本地校企、跨区域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条例第五条)

  三是针对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奇缺和提升学生操作能力的问题,分别规定鼓励职业学校招聘专兼职和学生参与岗位实习,实践性教学的累计课时量提出要求。(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四是在职业学校的教师待遇方面进行了规定。(条例第八条至第十条)

  五是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第十一条)

  六是在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方面,对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校企合作资金筹集、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建立就业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学生就业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保障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

  七是规定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七条)

  八是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负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设置了两条处罚条款。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和建议

  (一)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供借鉴。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最新出台的职业教育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参考了江苏、广东、山东等发达地区已有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的经验做法。

  (二)自治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要政府层面从政策指导、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

  (三)学习外地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