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新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县政复【2023】95号、新县政复【2023】98号),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新源县2023—42号、2023—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单位:万元、平方米

备注:本次挂牌宗地出让价格中,2023—42号宗地不涉及耕地占用税,不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税费。
二、竞买人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要求见挂牌须知(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手续及受托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竞买人须满足此次挂牌宗地规划要求作为前置条件。
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
报名截止日前,在新源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一)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规费的。
(二)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公告日期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8日止(含节假日),自2023年8月9日起开始接受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8时30分,竞买申请人到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及竞买资格确认,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2023年8月28日18时30分前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时间及地址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挂牌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0时至2023年9月7日18时止(含节假日)。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报价。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土地摘牌后,摘牌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成交确认后,出让金剩余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八、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二)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地址:新源县幸福路25号
联系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9—5034422
收款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819010012010150853181
开户银行: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竞买保证金)
监督电话: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0999—5022619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