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关于同意收回原伊犁糖厂甜菜收购站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批复》(霍政发〔2023〕195号),现注销霍国用96字第300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地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上海北路西侧,面积为65301.1平方米,用途:仓储用地,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