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伊犁银保监分局关于加快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推进股权托管工作的通知》(伊银保监发【2020】88号),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10月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示确认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签订《商业银行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协议》,并全面启动股权确权工作。
2020-2023年,本行先后在《伊犁日报》、本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5次开展确权工作的公告,3年间持续电话通知各位股东开展确权工作。截至2023年9月7日仍有19位股东未进行确权,即胡晓妍、汤芬兰、石晶、朱华远、张国爱、徐晶娜、李石珍、叶迎燕、张新华、刘思华、吉祖铭、李霞、曾丕轩、刘明芬、郭比新、黎俊、原长坤、古丽巴冉·阿布都加帕尔、马生彪。请以上股东于2023年9月25日前与本行联系,并完成确权工作。
联系人:铁索严(13201102063) 管红燕(17709991209)
2023年9月内仍未完成确权的,本行将按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