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资产管理体制,显化农村集体土地及国有农用地资源资产价值,保障我县经济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特克斯县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并通过自治区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经特克斯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
表1 特克斯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

表2 特克斯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3 特克斯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表3-1 特克斯县区域平均地价表
单位:元/㎡

特此公告
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