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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霍自然资告字[2023]15号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来源:伊犁日报汉文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城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霍城县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该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途、开发条件及建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以上地块用地面积均以实际勘界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356、357条相关规定,经县国资中心委托,该宗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挂牌出让,土地起始价为28.4万元,地上附着物价格为42.591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3.报名截止日前,在我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1)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规费的;

  (2)改变批准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的;

  (3)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2.在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成交确定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充抵出让金价款,出让金剩余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逾期视为违约。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其中:

  1.挂牌公告起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含节假日);

  2.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含节假日),到霍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利用科(地点)获取出让文件,并且可向霍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利用科提出书面申请(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8:00时(若遇节假日顺延);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3年10月31日19: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以上宗地挂牌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2日,报价期间需采用霍城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印制的报价单;

  5.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为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向相关部门应缴的交易服务费等各项规费。

  六、详细事项见宗地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        

  联系电话:15559291601 0999-7783691 0999-7783690

  联系人:古女士            

  开户单位:霍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新疆霍城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4010012010120755169

霍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