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以上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被保险人于2023年11月26日前至人保财险理赔中心(伊宁市阿勒玛勒路南方中央国际A座)或各县理赔机构提交案件索赔资料,逾期者我公司将根据《民法典》《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超过三年时限仍未向保险人提交索赔资料者,视为放弃申请索赔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