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逸(身份证号码:654126197007212117)自2023年10月26日旷工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疆伊犁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现以登报方式通知: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15日内未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99-8050660。
伊犁永安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