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枫树律师事务所(国资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650000458292551X,本公司将采取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有关证明来我公司清理债权债务等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新疆枫树律师事务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