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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巩自然告字〔2025〕02号

时间:2025年02月06日     来源:伊犁日报汉文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巩留县人民政府批准,巩留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述及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

  3.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交易服务费、测绘费、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现状供地。

  4.报名截止前,在我县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或个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①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的。②改变批准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的。③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

  5.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出让起始价者除外。

  2.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3.成交确定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价款,出让金剩余部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逾期视为违约。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356、357条相关规定,经巩留县财政局委托我单位,2024-50号、2025-01号宗地带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待成交后需缴纳至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4.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详细情况可来电垂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网址:https://www.landchina.com/)。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其中:

  1.挂牌公告起止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5日(含节假日)(20天)。

  2.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5日17时期间(含节假日),到巩留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获取挂牌文件,并且可向巩留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提出书面申请。

  3.挂牌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17时(10天),报价期间需采用巩留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印制的报价单。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7时(以竞买保证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年3月5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为巩留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6.报名资料:竞买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房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材料、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及最近一年银行存款年日均数证明。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巩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吾女士

  联系电话:0999-5624737 130405639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巩留县支行 账号:20365402400100000145831

  用户名:巩留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巩留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0999-5629051

巩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