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陈宝祥
近年来,伊犁州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农村、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改革创新,注重系统集成,强化绩效管理,努力交出了一份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优秀“财政答卷”,为建设农业强州目标贡献财政力量。
强化预算安排
伊犁州财政部门遵循“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把“三农”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切实扛稳财政支持促进乡村振兴政治责任。
落实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总要求,州本级财力财政预算安排各项“三农”投入资金1.42亿元,主要用于水利重点项目及重点业务、商品种子补贴、农村厕所改造、新疆褐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2021—2024年,伊犁州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分别为49.90亿元、70.37亿元、91.85亿元、111.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2.27%。
全力争资争项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伊犁州财政部门全领域策划项目,全口径对接项目,全方位跟踪政策,为州直农业发展引来源头活水,推动国家惠农政策红利转化为伊犁州直“三农”发展实效。2024年,州直累计争取上级农业农村转移支付资金84.04亿元。
用足、用好自治区“牧九条”和棉粮果畜产业支持政策,争取自治区畜牧首批补贴资金0.86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0.26亿元。积极发挥衔接资金的引导作用。安排产业到户项目补助资金2.06亿元,实施粮油、畜牧、果蔬等产业到户项目157个,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致富。
推动多元投入
谋划争取债券资金支持。2024年,州直用于衔接乡村振兴地债资金6.84亿元,占地方一般债券总额17%;争取水利、高标准农田国债资金27.49亿元,支持团结跃进灌区、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52个。
足额落实土地出让收入计提,2023—2024年,伊犁州直累计计提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12.29亿元。
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以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2024年以来,州直14.84万户农户参保农业保险,实现保费5.74亿元,保险理赔5.06亿元,惠及6.37万农户。
创新开展小宗特色林果保险,支持州直优势特色林果业发展。2024年以来,州直1071户果农参保优势特色农产品小宗特色林果保险,实现保费651.42万元,赔付额达582.48万元,惠及690户果农。推动构建形成财政优先保障、保险兜底保障、多方引水引流的“三农”多元投入体系。
注重产业发展
伊犁州财政部门2024年落实财政产业发展资金3.46亿元,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推进粮油、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工作,为企业提供资源集中、政策扶持、技术升级等全方位扶持,推动产业进一步集聚。
以财政投入之“稳”,应对市场、灾害等外部环境之“变”,创农业高质量发展之“优”,牢牢兜住农业发展的“底盘”。伊犁州“三农”工作稳中求进、全面进步:伊犁州刷新全国玉米高产5项记录,建成全国首个百万亩玉米吨粮田,平均亩产达1164.7公斤;冬小麦产量刷新全国百亩、千亩、万亩三项高产纪录;霍城县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的大豆种植案例入选全国高产典型案例;玉米制种产业领跑全国,稳居全国第二大玉米制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