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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挂牌公告

新自然告字〔2024〕7号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来源:伊犁日报汉文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关于保障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用地意见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新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执行先租后让挂牌的供地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及规划指标要求

  1.本次挂牌宗地价格不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税费。2.出让起价和竞买保证金数值为人民币,面积为平方米。3.以上7宗土地本次出让时统一整体挂牌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竞买申请人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竞买人须满足政府对土地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的要求,土地使用年限和建设时间须满足此次挂牌宗地规划要求。(2)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存在欠缴新源县土地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造成在新源县竞买取得的其他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存在其他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竞买要求:(1)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手续及受托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②申请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2)竞买人须满足此次挂牌宗地规划要求作为前置条件。(3)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界面积为准。具体要求见挂牌须知(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申请报名时间及办法

  1.竞买申请人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新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2.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新源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书。3.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保证金专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7时(账户与申请人一致,不得委托他人代缴)。4.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5月27日18时30分前确认竞买申请人本次竞买资格。

  四、2024-08-1至2024-08-7号宗地供地方式、价款设定及期限:

  1.2024-08-1至2024-08-7号宗地供地方式及价款设定:拟采用先租后让、租赁和出让一并进行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先租5年,后出让3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5年租金总价款为997.02万元。租赁期满后,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完成建设后再转为出让。经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续缴出让价款。2024-08-1至2024-08-7号宗地土地租让挂牌总价起始价为7445.84万元(详见列表)。竞价幅度5万元。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自成交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之内须支付不低于100%的1年的土地租金199.44万元(合计7宗)。所缴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0%转为先租后让租赁金199.44万元。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国有建设用地摘牌后,摘牌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金,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先租后让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符合转出让条件后,与土地使用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承租人(竞得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前6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协议出让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投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承租人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承租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向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同意承租人申请的书面意见。承租人自收到书面意见后30日内,向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租赁期间或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无法达到规划设计条件、闲置土地等情形,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不支付补偿价款。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出让价格为摘牌人最终成交价,低于挂牌起始价不得成交。5年租赁期满竞得人续缴纳最终成交价,并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摘牌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2.挂牌时间: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9日17时止(含节假日)。3.挂牌时间及地址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六、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报价。

  七、竞得人签订合同期限:本次出让土地摘牌后,摘牌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本次土地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注意事项: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则视为对该宗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2.挂牌出让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且必须于当天缴清。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3.竞得人竞得地块后,严格按照建设规划条件进行开工建设。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5.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其他

  联系地址:新源县幸福路25号  联系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9-5034422

  收款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819010012010150853181

  开户银行: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新源县自然资源局(竞买保证金)

  网上查询方式: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新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