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昭苏县人民政府批准,昭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对下列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以挂牌租赁方式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租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二、租赁地块概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出让价款(租赁价款)起始价不含向相关部门应缴的各类规定的费用、税费(耕地占用税除外)、土地交易费、地上、地下附着物的拆迁费用(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着设施补偿费)等需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存在土地利用非诚信记录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3.此次挂牌出让、租赁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4.宗地面积以勘界面积为准。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日(20天)。
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日期间,到昭苏县政务服务中心417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日期间,到昭苏县政务服务中心417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挂牌出让(租赁)时间及地点
上述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12日在昭苏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挂牌,在昭苏县自然资源局接受报价。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年2月10日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确认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自成交之日起,在约定期限内需支付100%的土地出让金、租金。
九、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租赁)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租赁)地块挂牌文件为准,详情可与昭苏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时间如遇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的情况自动顺延。此公告内容与系统公告内容一致。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昭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9-7785885
开户单位:昭苏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苏县支行
账号:30117001040024943
监督电话:昭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0999-6024686
昭苏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