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尼勒克县人民政府批准,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附表):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期限和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进行开发。
(三)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交易服务费、测绘费、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现状供地,不含地上附着物等其他价格。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6日。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到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在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年5月1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需支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价款按成交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视为违约,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供土地无偿收回。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二)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健康路79号)
联系人:谢玲 联系电话:0999-4622164
开户单位: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尼勒克县分行 账号:30-122001040000649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