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秀通讯员道日娜)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乌鲁木齐站安检候车大厅、哈密兰新线、库尔勒南疆线、乌将线、伊宁精霍线公跨铁桥等铁路沿线现场,重点查看设备设施建设、防洪防灾预警系统及路外环境安全典型案例。调研内容涉及城乡、兵团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现状、环境整治进度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交通出行有关情况,以及各站段铁路安全现实存在重点难点问题。
调研组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政府和铁路相关单位、部门对护路联防工作机制、铁路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及安全防护情况的介绍,征求铁路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分院、当地党委政法委、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铁路公安局、护路联防办、中铁乌鲁木齐局奎屯工务段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座谈交流,并就铁路安全条例具体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自治区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外部环境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调研组要求各部门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铁路安全,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不断提高立法的精准度、针对性、实效性。要完善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政府协同机制,真正做到责任明确、事权明晰、同向同力。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