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买力艳·艾则孜(身份证号码:654121198011273724)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今未来公司上班,已连续旷工超过7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经报公司工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于2024年1月5日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其须在收到本通知的7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伊犁英才教育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4日